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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侠客的理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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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晨曦的微光洒在原野上,将绿草与野花染成柔和的金粉色。附近农场的人们自发赶来,围在麦田边缘,眼含热泪与阿契琉斯深情相拥——老农夫们握着他的手,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感激;农妇们则悄悄抹着眼泪,将自家烤的麦饼、腌的野菜塞进他的行囊。阿契琉斯翻身上马,枣红色的骏马轻轻刨着蹄子,他扶着马鞍不停向人们挥手道别,声音带着几分沙哑:“多谢各位的照看,我阿契琉斯定会记着这份情!”

  装着小弗拉修斯的箩筐背篓被牢牢固定在马背上,竹编的背篓外层裹着新缝的粗布,挡住了清晨的凉风。小弗拉修斯趴在背篓边缘,回头望了眼渐渐远去的人群——那些上了年纪的农夫、农妇仍站在原地挥手,身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单薄。他轻轻叹了口气,语气带着几分怅然地悠然往前道:“无谓的打仗让他们失去了儿女,太可惜了!”

  阿契琉斯的脸色依旧有些惨白,昨夜的重伤还未完全痊愈。他回过头,粗糙的手掌轻轻摸了摸小弗拉修斯毛茸茸的脑袋,指尖能感受到孩子柔软的发丝,语气里满是欣慰:“这就是我不想再打仗的原因。每杀死一个敌人,背后就会有一对老夫妻在家中哭泣,他们可能再也等不到自己的孩子回家了。”

  小弗拉修斯却摇了摇头,眼神里闪过一丝不甘:“不,我不是可惜他们的遭遇!我是说,如果那些年轻人没死,就能加入咱们的队伍,跟着你去拿下弗林锡,推翻那些恶霸的统治取而代之!”

  跟着赫斯赶路的阿契琉斯没有接话,只是从怀里掏出那只磨得光滑的黑木烟斗,看了看周围的原野——翠绿的草叶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,各色野花在风中轻轻摇曳,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花香的清新气息。他用火签点燃烟斗,猛吸了两口,烟雾袅袅升起,模糊了他的神情。他左右打量着并排骑马的赫斯与阿基里塔斯,疑惑地问道:“刚才那些人为什么要送我?我不过是在这住了几个月而已。”

  旁边的阿基里塔斯立刻扯着马缰绳,让自己的黑斑棕马靠近阿契琉斯的坐骑,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容,好奇地问道:“伙计,先别说这个!你快说说,昨天你召唤来的那个黑头黑脑的家伙是谁?居然能把大魔王弗崔打得满地找牙,那剑招简直太厉害了!”

  小弗拉修斯也顿时来了精神,从背篓里探出半个身子,眼睛亮晶晶地抬头问道:“对!那到底是谁啊?他出手的时候,飞沙走石、天摇地动,连那个大魔王弗崔的铁臂都被打废了,太酷了!”

  “谁?”阿契琉斯眼神茫然地望着阿基里塔斯,眉头皱成一团,“长毛哥,你在说什么?我现在在哪?什么时候下山了?”

  阿基里塔斯愣在马上,上下打量着阿契琉斯——他的眼神清澈得像一无所知的孩子,不像是装出来的。阿基里塔斯张了张嘴,半天没说出话来:“你...你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了?弗崔来报仇,还有个黑袍人救了你?”

  “他脑子肯定又出问题了!”小弗拉修斯盯着阿契琉斯的后脑勺,语气笃定,“要么就是故意装糊涂,不想说那个黑袍人的来历!”

  阿契琉斯缓缓转过脸,目光落在小弗拉修斯身上,仔细打量了片刻,语气带着几分不确定:“你...我好像记得你,你总跟在我身边,对不对?”

  “我是谁?”小弗拉修斯气呼呼地瞪着他,双手叉腰,“你连我的名字都忘了?”

  阿契琉斯用手掌轻轻磕了磕自己的脑袋,眼神变得迷离,像是在努力回忆: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好像每次我昏迷后醒来,都会这样——以前的事情记不清,什么都得慢慢想起来。上次在被打晕,我连自己是谁都忘了,还是别人告诉我的。”

  “影子总是模糊的,何况是记忆力。”不远处的赫斯突然开口,他勒住马缰绳,目光望着远方的褶皱山,语气带着几分深意,“有些事记不起来,或许也是种幸运。”

  阿契琉斯像是被这句话刺痛,突然触电般打了个哆嗦,他急忙摆了摆手,语气变得急促:“人活着比什么都强,记不记得以前的事,根本无所谓!只要现在能有饭吃、有马骑,就够了!”

  而阿基里塔斯再次催马凑近,好奇地追问道:“你还是和我说说那个黑伙计吧!就是咔一声从天而降,一剑就把弗崔打退的那个!毕竟我当时为了救你,还想冲上去玩命呢!”

  “好吧!”阿契琉斯砸了砸烟斗嘴,烟灰簌簌落在马背上,他眼珠向上瞟着,努力思索着措辞,“或许...上天总是会派人来保护我这个善良人的。好像我在迷雾山当侠客的时候,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过——有人经常在背后偷偷保护我,如果我被人打晕了,他就会跳出来把敌人揍趴下,等我醒来,敌人早就不见了。”

  “不是打晕,是被打死!而且别一天天说自己是侠客,你就是个匪徒!”小弗拉修斯嘟着嘴,毫不留情地拆台道。

  阿契琉斯却嬉皮笑脸地摆了摆手,满不在乎道:“都一样!反正最后我都会醒过来,敌人都会消失,这就够了!”

  小弗拉修斯刚想还嘴,却突然惊愕地睁大眼睛,看着又在马背上晃悠身体的阿契琉斯,好似无论发生过什么,都会眨眼间化作他身后的云烟,于是彻底无语地缩坐进箩筐叹口气。

  阿基里塔斯上下打量着似乎有些得意的阿契琉斯,不甘心地追问道:“我不是问你这些!我是问他的名字!他到底是什么神?或者什么鬼?”

  “我想起来了!”阿契琉斯突然眼睛一亮,急忙撇开话题,双手摸着自己的肚子,大声道,“刚才有个浑身冒寒气的丑鬼,用什么蓝色的东西贴在了我肚子上!到底是什么?我的伤怎么好得这么快?不知道能不能给我几张备用的,以后再受伤也能救急!”说着掀起衣服,露出肚子上贴着的海魔皮——蓝色的皮膜泛着淡淡的光泽,几乎已经与那伤口彻底融合在一起。

  波潵琉游魂从赫斯肩头飘出,淡蓝色的虚影在晨光中泛着细碎的寒光。他环抱双臂,涡流眼睨成三角狠狠瞪着阿契琉斯,语气里满是不满道:“你说谁是丑鬼哩?另外那个让你痊愈的东西,是莪从自己身上扯下来的海魔皮,蕴含着深海灵气,能快速愈合伤口。需不需莪把剩下的全都给你做备用?”

  阿契琉斯震惊地看着飘飘忽忽的波潵琉游魂,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,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游魂,对方周身的寒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他慌忙扯马追到赫斯身边,声音带着几分不确定:“这...这就是刚才给我贴药膏的那个‘丑鬼’?怎么看起来...不像活人啊?”

  “枉费莪舍皮救你,你居然还敢嫌弃莪!”追着飘上前的波潵琉游魂说着,佯装扬起拳头要打,淡蓝色的气流在拳头上凝聚,吓得阿契琉斯急忙缩头护脸,干笑道:“别别别!我开个玩笑,谢谢你救了我的命!你的海魔皮简直是神药,我现在感觉浑身都有力气了!”

  “别躲闪,正面回答我们!”小弗拉修斯从背篓里探出身子,伸手薅住阿契琉斯的亚麻衫,语气带着几分急切,“那个黑袍人到底是谁?你肯定知道他的来历,别想蒙混过关!”

  阿契琉斯轻轻扯马减慢了速度,又将手中的烟斗撇到一边,生怕烫到小弗拉修斯,语气带着几分无奈:“小聪明,小心烫着你!好了好了,我现在想起来了,全都告诉你们。不过我的故事啊,就像这条河一样蜿蜒绵长,得慢慢说。”说着,他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雪雨河——河水清澈,泛着白色的浪花,在晨光中像一条银色的带子,缓缓流向远方。

  突然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,“哒哒哒”的声音越来越近。十几名穿着破烂盔甲的男人骑马奔来,他们的盔甲锈迹斑斑,有的还缺了护肩,手中举着刀剑长矛,很快横马拦在阿契琉斯几人面前。领头的胖子用长矛指着他们,厉声喝道:“你们要去哪?是不是想逃避矿山的劳役逃走?”

  阿契琉斯压低一边的眉头,眼神瞬间变得锐利。他拍拍马屁股,催马上前,仔细端详着对面领头的胖子,语气带着几分疑惑:“把你的头盔扶起来,我看你有点儿面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。”

  胖子不情愿地将歪掉的头盔扶正,露出张油腻的脸。当他看清阿契琉斯的模样时,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急忙扯着马缰绳想逃,却被阿契琉斯催马探身一把薅住脖领,随即又扬起手,“啪啪啪”地猛抽这个胖子耳光,怒喝道:“啊,原来是你这个混蛋!让你瞎了眼,连我都敢拦!让你在弗林锡瞎混!让你胡作非为!”

  胖子被打得脸颊红肿,鼻血顺着嘴角往下淌,他急忙丢下手中的长剑,用手遮挡躲闪,哭喊道:“不要打我了!不要打了!我再也不敢了!再也不敢拦您的路了!”

  “滚回家里耕田去!”阿契琉斯一把推开胖子,胖子连人带马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。其他骑马的年轻人见拦路的是阿契琉斯,也急忙扯着马缰绳后退,纷纷弯腰行礼,语气恭敬:“阿契老爷慢走!我们马上就离开!”

  阿契琉斯这才松了口气,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笑容。他向赫斯伸了伸手,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:“沼泽兄弟,让您见笑了!咱们继续赶路,您先请!”

  小弗拉修斯看着灰头土脸逃走的那群人,嘴角勾起抹鄙夷的笑容,挖苦道:“你对付这些小地痞的时候,还真是气派!刚才面对弗崔的时候,怎么没这么威风?”

  “刚才我不是迷迷糊糊的嘛!”阿契琉斯也来了精神,他勒住马缰绳,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弗林锡城——城池的轮廓在晨光中隐约可见,周围是大片的农田和果园,景色宜人。他感叹道:“我以前待的迷雾山,哪有这样的好景色!那里到处是荆棘和悬崖深沟,走三步就要小心脚下的陷阱,连阳光都很少能照进来。不过那时候,他们都管我叫‘萤火虫’。而现在,人们都叫我‘侠客’,这变化可真大啊!”

  他顿了顿,眼神变得悠远,像是在回忆过去:“我们那时候能住的,就是用兽皮搭建起来的遮身之处,刮风漏风,下雨漏雨。烟斗就是那时候流行起来的,因为烟草能提神镇痛,还能驱赶蚊虫,晚上守夜的时候,抽一口烟斗,能让人精神不少。那会儿我们除了抢劫那些冒险通过迷雾山的客商,或者去山下的村庄抢吃的,就只剩下众多匪徒团伙之间的厮杀了。”

  “我那会儿是个小团伙的头儿,我们兄弟有五个——鼻涕、缺心眼、饿鬼、老九、豁牙,对了,还有老虚!不过我们也不是独立的,有时候会跟着‘秃瞄’他们去抢商队,有时候又投靠呆子瞪的团伙,还有‘驼背飞’的队伍。不过后来‘驼背飞’被他的手下扔到山涧里了,因为他太贪心,每次抢来的东西都自己私吞大半,手下人忍无可忍,就把他推下去了。”

  阿契琉斯叹了口气,语气里满是感慨:“那时候的迷雾山,简直乱得像一锅粥!谁给的好处多,或者谁承诺的利益大,我们就跟着谁干。但我和我的几个兄弟始终在一起,从来没有分开过。尤其是鼻涕,他对我绝对忠心耿耿,这辈子我欠他两条命。”

  “一次是我在山里打猎,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了脚,疼得我差点晕过去。正好‘秃瞄’的人路过,他们和我有仇,想趁机弄死我,是鼻涕冲出来,拼了命把我救走,自己还挨了好几刀。还有一次是我喝醉了酒,在兽皮屋里睡着了,有人因为嫉妒我抢了他的地盘,想放火烧死我。也是鼻涕闻到烟味,不顾危险冲进去把我抱了出来,自己的头发都被烧掉了大半。”

  他的声音低沉了几分,眼神里满是复杂:“你们也知道,迷雾山那些匪徒都非常狡猾,他们脑子里想的,都是谁离自己最近,就先准备弄死谁。所以他们特别阴险,和你争斗的时候,会故意给你留个溜走的缝隙,其实那个缝隙里早就埋好了陷阱。就像上次我踩到捕兽夹,就是因为他们故意把我往那个方向赶。而且在你逃离第一个陷阱之后,前面还会有第二个、第三个陷阱等着你,他们根本不会和你正面冲突,只会用虚张声势的手段,把你逼进他们设好的圈套里。”

  “但有时候也会相反,他们会在你以为有陷阱的时候,突然和你硬刚,让你摸不着头脑。而且他们都是特别古怪的人,一旦有人发起对你的攻击,你身边所谓的‘朋友’,都会马上跟着围攻你,那是一种默认的默契。所有人都在预判形势,只要你处于劣势,他们就会群起而攻之,根本没有什么友谊可言,甚至没有什么预期的利益,只是单纯地跟着趋势,猛攻弱者。”

  阿契琉斯苦笑了一声,继续道:“时间久了,我也养成了那种警惕的习惯。所以在大规模行动的时候,尤其是需要夜宿的时候,我就会拧好细草绳,点燃后夹在脚趾间。这样每隔一段时间,草绳烧到脚趾,我就会被烫醒,然后换个地方睡觉,免得被人偷袭。那种日子,真是提心吊胆,不知道哪一天就会丢了性命......”

  说话间,一阵微风吹过,带着雪雨河的湿气和麦田的清香。远处的弗林锡城越来越近,阿契琉斯望着那座城池,眼神里满是复杂——那里有他曾经的美好,也可能藏着他未来的希望。

  “说重点!你的故事太长了,绕来绕去都没说到黑袍人!”小弗拉修斯从箩筐里抬起头,圆圆的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,语气里带着几分娇憨的催促——清晨的阳光落在他睫毛上,像撒了把碎金。

  阿契琉斯被戳中痛处,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,嘿嘿笑道:“好好好,不说废话了!其实都无所谓,因为我怎么到的迷雾山都记不清了。就突然有一天在山洞里醒来,几个傻乎乎的家伙围着我——就是我刚才说的鼻涕、缺心眼他们,还想抢我的干粮。我当时不知道哪来的力气,把他们都揍趴下了,后来他们就认我当头儿了!”

  “真是个心酸又有趣的故事。”赫斯突然插话,他勒住马缰绳,目光望向远处泛着金光的雪雨河,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——河水潺潺流淌,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,溅起细碎的水花。

  阿基里塔斯听得津津有味,眼睛都亮了,他扬扬眉毛,兴奋道:“那他们为什么叫你‘萤火虫’?我小时候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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